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4月21日 ----至2017年4月27日17:30分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岚县人才交流中心(县城人民路)。
4、报考人员报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持学校证明报考,但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岚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填写《岚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供6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报名费每人50元。
5、“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无人报考或未报满时,将名额调配到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6、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7、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8、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按比例减少聘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