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辅助及协管类11名,专业技术类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行政辅助及协管类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等);
3.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4. 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
(二)专业技术类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 身体健康;
3. 有救生员资格证书。如未取得救生员资格证书者,需有一定的游泳基础(会自由泳、蛙泳、潜泳达20米以上、25米冲刺25秒之内,面试环节时,将进行测试),证书需在单位统一培训后取得(培训费用自行垫付,工作满一年后,由单位报销培训费用);
4.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5. 大专及以上学历;
6.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1.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或有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统一言行的人员;
3. 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4. 已退休的人员;
5. 其他不得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18:00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
行政辅助及协管类:点击此处报名
专业技术类:点击此处报名
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提交简历,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求职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