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招聘。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其一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泊头市公办教师(包括公开招聘的合同制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高中专业教师共10名
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泊头市第二中学。
(2)通过邮箱报名。把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个人简历原件的扫描件发邮箱:xgw-12@163.com。
(二)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咨询电话:13930741072 13292763330
(三)报名费用:按规定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人。
(四)考试人员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打印学历认证表(在学信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优先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
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采取异地命题、阅卷、登统;面试部分采取多名评委进行综合评定的办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基础知识、教师职业综合素质等方面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 6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比例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内容为高中现行教材内容。备课20分钟,讲课6分钟。
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每项各测试5分钟。
考核、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乘以40 %和面试成绩乘以 6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分高者录用。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师德师风等情况。
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第二中学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317-8181306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现行泊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出现空编后按程序整体入编,被聘用人员档案由教体局归口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监督电话:0317—818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