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通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为2:1。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省直机关工委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深入了解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省直机关工委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依次递补。
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可直接向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63091391、028-63091156。
2.本公告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8-63091126。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