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人员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四)符合公务员法、法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录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网上交费
报名、资格审查、网上交费工作与全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开展。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本次招录职位分为职位一、职位二、职位三、职位四,具体职位情况和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计划表》(附件1)。
笔试
1. 笔试科目
进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两项,分值均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广西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范围》(附件2)。
2. 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时间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考点均设置在南宁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其中,专业科目笔试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面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1:2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面试。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合格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