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有招录计划的县(区)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止2023年7月)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在脱贫村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扶贫工作)满5年的优秀村干部;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5年且考核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对象不包括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县(区)行政区域内的招考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每天的9:00至16: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
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领取并填写《亳州市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本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汇总,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区)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免缴笔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取消或相应核减职位录用计划数。
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命制,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
时间: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其中,村干部侧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社区干部侧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同一事项工作受多次表彰,属于同一层次表彰的,只加分一次;属于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计,不重复加分。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5分。笔试结束后,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
与2023年全省公务员招考面试同步进行。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职位录用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