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该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操守;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且符合《岗位需求目录》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取得日期截止报名之日前。
2.符合下列学历(学位)、职称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起点本科除外),取得相应学位,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3)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双师型”人才,所从事专业符合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岗位需求的;
(4)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3.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名要求
(1)可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情况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沟通(具体联系方式见《岗位需求目录》)。报名人员登录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elc.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2022年9月29日17:00前),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送至用人单位。网络报名需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具体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见《岗位需求目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9月29日下午17:00)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报名人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6)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开展。资格初审期间,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由用人单位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用人单位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并可重新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明(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明样例见附件3,一式两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一式两份)
(4)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材料(一式两份)
(5)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一式两份)
(7)《回避承诺书》(一式两份)
3.复审工作在人岗相适评估前集中开展,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携带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本公告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一楼大厅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复审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人岗相适评估范围人员参加评估。
4.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5.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