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范围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天水市两区五县公办普通初、高中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现担任中学一线教学工作,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并曾获县(区)级及以上“园丁奖”或“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6.符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或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选调岗位
初中学段教师1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1人、历史1人。
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弘毅楼312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获奖证书(所需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4.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教)
由学校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试教,试教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试教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试教成绩80分以下人员(不含80分),不得进入下一工作环节。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试教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邀请上级人事、纪检部门现场监督,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社会监督。试教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各岗位试教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