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对象
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聘用),在霍州市以外、山西省以内其他地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霍州市工作:
(一)霍州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霍州市)人员;
(二)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常住户口在霍州市的。
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范围为九级及以下职员,专业技术人员范围为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引进数量及岗位
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霍州市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岗位计划表》(附件1)。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市直党政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岗位的报名回乡人员(岗位1、岗位2)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教师岗位、医疗卫生岗位的报名回乡人员(岗位3、岗位4)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医(药、护、技)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教师岗位、医疗卫生岗位的报名回乡人员(岗位3、岗位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进入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登记备案;
(六)进入事业单位必须符合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有关规定,在编在岗;
(七)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
(八)其他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2.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
4.试用期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在原单位工作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低,口碑较差的;
6.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以上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由霍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卫生和健康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8:00至2022年6月8日18:00。
3.报名要求:申请回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ozhou.gov.cn),自行下载填写相关材料。并将下列材料压缩后报回工作邮箱hzswzzbrcb@163.com。
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序号+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①《霍州市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扫描件;
②《霍州市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霍州籍人才回乡同意调动证明》(附件3)原件扫描件;
③相关证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相关资格证、录用文件等原件扫描件;
④霍州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扫描件;
⑤《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字后的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