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09名,其中,中小学教师77名,幼儿园教师3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红旗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 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12个月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可放宽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处理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 hqq.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8月1日- 8月4日 (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人民路与劳动路十字向西路北首比街)
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信网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等材料。
报考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还须提供教育部门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红旗区202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6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在缴费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将及时通知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考生于2020年8月7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教育理论知识(6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区学校,具体地点另行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红旗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红旗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试讲;二是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红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考生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结果有异议的,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的内容,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2个月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招聘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红旗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http://m.sdsgwy.com/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373-3089338
监督电话:0373-3870119
(七)本公告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 年 7月 22 日
附件2:
红旗区202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报名序号: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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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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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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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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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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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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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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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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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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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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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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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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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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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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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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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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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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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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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及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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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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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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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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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填写一式两份。2、除序号和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3、表格照片栏贴近期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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