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考生笔试两科总成绩10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比例(其中,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3,公开选聘不限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面试当天出现比例不足的不予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公开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公开选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70%。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