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保密局、纪委派驻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在面试地点签到,如未参加面试,视作自动弃权处理。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具体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形式及有关说明(见附件)
职校实习指导教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中小学(高中)教师岗位答辩内容由面试评委现场抽签确定。
2.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相关公告)。
体检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答辩或实操测试)×所占比例+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笔试(答辩或实操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引进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高中、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2)职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50%。
(3)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检组织
体检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县教育局协助。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网或湘潭县教育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http://m.sdsgwy.com/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731-5788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