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保密局、纪委派驻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2.笔试总分为100分,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和范围如下表(见附件)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4月27 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云龙实验中学)进行笔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
4.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
(1)引进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高中、中小学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免笔试。
(2)其他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其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高中物理教师、初中物理教师、小学男教师、边远乡镇向定招聘具有在中小学任教2年及以上经历小学教师等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经县人社局批准,降低开考比例为2:1。
(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予以取消。因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而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小学教师(2)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取消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相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80%,如同一试卷实际参考只有1人,则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的确定,须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小学教师(2)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其余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相关公告),拟面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3.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4.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毕业成绩单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暂未办理好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进行资格审查。在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具有在中小学任教2年及以上经历小学教师岗位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湘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人员工作简历证明(附件2)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本人2018年下期和2019年上期的原始教案各1本(任教学校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学校盖章),以上资料不齐者,视资格审查不合格。
6.如有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替补资格审查对象。
7.面试开考比例为资格审查比例,未达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因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招聘岗位小学教师(2)招聘计划,并在面试前发布调整公告。招聘计划岗位核减到只有1人且面试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取消招聘计划。
8.不须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按上述有关要求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9.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在资格审查时应选择一门学科做为面试内容科目,限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任选一科。
10.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