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本次招聘达到正常开考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岗位调减情况将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和蒲江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2118)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5.总成绩公布: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