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名额:待编制部门核定后考前告知
选调对象及条件
区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近三年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四年的,转正定级以来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备教师资格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配偶是红塔区户籍并在红塔区辖区内工作;2、配偶是红塔区辖区驻军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3、原籍是红塔区户籍,未婚,其父或母户口在红塔区。
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人事股(红塔区东风北路10号)
报名应提交材料:《玉溪市红塔区2018年区外选调教师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范本附后)、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和考试费用50元。
注:考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
参考教材:《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一本通》(2018中公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由考生自行购买)
(3)考试题型
选择、简答、案例分析、作文。
考试时间预定于2018年4月,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提交所需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
(5)配偶方红塔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6)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人社部门登记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7)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未婚者出示父或母在红塔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和个人未婚承诺书(承诺书范本附后)。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验原件,交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证明、个人未婚承诺书交原件)。
4.体检、考察及聘用
资格审查通过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红塔区教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五)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调动后,本人服从工作安排,在红塔区教育系统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等情况变动。
(七)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877-2015823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