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方式及程序
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要及时与各高校进行联系和沟通,积极参加河北师大及全国重点高校组织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也可参加各级人事部门组织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进行选聘,选聘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选聘信息(2017年11月27日-12月3日)
选聘办及时与相关高校取得联系,了解毕业生的相关情况,在区政府和相关高校网站公布我区高中选聘岗位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区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区任教。
(二)组织报名(2017年12月4日- 12月8日)
选聘办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网上、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报名。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和个人简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的,需由就读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学院系和学校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字。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将调整选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