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范围
(一)教育扶贫岗位: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二)电教教研员岗位: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从事学校电教管理与应用、校园网络建设与应用、信息技术教学、学校信息中心(含承担相同职责的部门)管理、教科研管理等岗位教师或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从事电教管理、应用及教研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实验装备教研员岗位: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从事学校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劳技等学科教学或学校实验室(含承担相同职责的部门)管理等岗位教师或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从事装备管理、应用及教研部门的工作人员。
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 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综合实践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于教育岗位工作。
(三)年龄、学历、教师资格和职称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获得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熟悉所报岗位工作内容、要求、流程及相关政策文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业务研究能力,能较好的开展与岗位相关的业务工作,能指导县、区及学校开展相关专业活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工作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选调聘用后即构成规定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选调方式
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择优聘用。
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选调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masedu.cn)上发布。http://m.sdsgwy.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市教育局负责,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11月15日至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市教育局人事科对面会议室(310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学业绩及教科研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适岗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任职资历、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成果及奖励情况等,满分100分。由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适岗评价申报评分表》及相关材料,给出适岗评价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