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143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其中:
州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县(市)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1名(详见附件1);
其他州属事业单位37名(详见附件2);
其他县(市)属事业单位89名(详见附件3)。
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 招聘会时间: 2017年11月21日(09:00—16:00);
(二)招聘会地点: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直接向各招聘组报名。双向选择,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署拟聘协议的办法进行。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原件或学习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http://m.sdsgwy.com/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7年11月21日09:00—16:00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若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无条件取消相关资格)。
(3)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符合岗位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原件(需加盖公安户籍部门鲜章)。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