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15日(本公告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
4、户籍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光山县2017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在光山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未在光山县就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未在光山县就业的)不受户籍限制;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光山县2017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本县及县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县及县外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包括:特岗教师、订单定向毕业生等;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光山县体育馆(光山县东城体育中心院内室内篮球场)。http://m.sdsgwy.com/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材料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光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30元。
相关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有户籍限制的还须按要求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能身份证确认的不需提交户口簿)。
(3)光山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属地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将参照教高[2012]9号、教职成〔2015〕10号、教学厅函[2011]15号等规定执行。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10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光山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在《光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含试用期)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将取消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