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8月25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二)地点: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光明路120号)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复审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从报名网站打印);
2、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或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必须考生本人参加,不能代替。
2、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