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办法
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测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30%+面试成绩×70%,最终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名单。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 开考原则:小学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幼儿园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招聘计划。
2.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综合素质测试等内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3. 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回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5分;
(2)在东河区区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聘用满 3 年,且截止2017年6月30日仍在岗人员,在笔试成绩中每聘满一年加0.5分。
以上加分可累计计算。
4.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随机抽题、评委现场亮分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全部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