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按拟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因违规、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幼师、体育、音乐、美术另加5分钟,用于展示才艺和专业技能。
3.面试内容:见面试公告。
4.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异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分成若干小组,现场打分,当场公布。
5.面试实行监督员制度,实施全程监督。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