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的海内外博士毕业生。m.sdsgwy.com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5.学历要求:海内外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第一学历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科研要求:第一作者论文,理工科至少在SCI或EI收录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文科至少在1C级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9.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方式、招聘纪律等。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全年
2.报名方式:通过《山西大学教师招聘系统》网上报名。
网址为:教育网用户:http://202.207.208.46/qt/jszp
网通用户: http://218.26.172.41/qt/jszp
3.报名提交材料:提交支撑招聘条件所需的材料。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包括以下内容,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请备份,恕不退还):
1. 2017年山西大学博士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未领取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 导师推荐信。
4. 第一作者论文,发表刊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5. 博士论文核心内容或开题报告。
6. 英语CET-4,CET-6成绩单或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 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