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2017年度上半年第二批次在我县申请、认定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已经办理完毕,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1日—4日前凭有效证件来莒县教育局人事科(2号楼三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需提交递补材料的,领取证书时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