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8月1日上午8点30分
资格复审地点:县教体局七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不提供原件的不予受理。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户口本(户口因上学迁出的要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因婚姻关系等原因迁入的,还需出具结婚证)。
3.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新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复印件一份)。
4.就业报到证(应届生提供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应届生提供复印件一份)。
6.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有关说明
1、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
2、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审,不得参见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