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17年 8月12日上午8:00—9:30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10: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②笔试内容: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各100分。
③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2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④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21日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
⑤笔试有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