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间:7月20日-21日。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人员根据自己的体检日期当天早晨6:30前到郯城县美澳学校西校区门前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统一乘车返回,如有自行返回的,体检结束后告知带队人员。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7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或护照)、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到郯城县教育体育局(郯城县东城新区师郯路东首)人事科6712室交纳体检费350元(含早餐)和乘车费50元(现场确定体检日期)。同时上交填写好的体检表内页(见附件2,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