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消防队员15名(限男性),消防文员1名(限女性)。
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的石泉县常住户籍人口。
招聘条件
1.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未参加非法社团、党派组织。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管理,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优先,有与消防部队职业相关特长(文艺、水电装修、电脑维修、软件编程等)的优先录用。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复转军人不限制学历)。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符合以下标准: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符合标准(标准体重=身高-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0%以上为过于消瘦,过于肥胖和过于消瘦不予录用);左右眼裸眼视力均为1.0以上;无残疾、无运动功能障碍、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疾病、家族无精神病史。http://m.sdsgwy.com/
工作任务及要求
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严格遵守《政府专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录用期间必须服从县公安消防大队管理,履行规定职责,维护队伍形象。
招聘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5日
2.报名地点:石泉县公安消防大队
3.报名资料: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他资格认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资料及报名申请表(单击此处下载)。
4.资格审核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及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核。
5.政审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政审。政审主要内容为个人经历、家庭成员情况、社会交往人员情况等。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政审合格的消防文员(限女性)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人员进入下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