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察人员范围
教育系统参加面试且进入等额考察范围的人员。
组织考察有关事宜
1、需提交的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实情况表现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鉴定。资格审查时未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件和材料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件和材料,资格审查时已经提供上述材料的,不需提供。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其中:户籍所在地在青岛市(含青岛市辖区、市,下同)之内的,由报考主管部门统一到公安部门查询出具,不需要报考人员本人办理;户籍所在地在青岛市之外的,由报考人员到公安部门办理,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现实情况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以及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需加盖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字数不限。
个人鉴定:由毕业学校出具。主要内容包括:大学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字数不限,需加盖所在学院或系的公章。如果就业推荐表上有相关内容,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无固定格式,写明情况即可。
2、提交材料的时间
2017年7月6日上午9:00-下午5:00。
3、提交材料的地点
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将材料送黄岛区第三实验小学多功能报告厅审验(黄岛区月亮湾路217号),联系电话:86988867(审验期间电话:85192093)。
报考区职教中心职位的考生将材料送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党政办(2)审验(黄岛区大学科研区海湾路,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和美楼2楼西223房间),联系电话:88153080。
以上咨询电话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听。
其他事宜
1、请参加考察的人员于7月3日上午11:00前发邮件确认。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将邮件发送至bgsrs2012@163.com。报考区职教中心教师职位的考生,将邮件发送至jnzjzxdzb@163.com。邮件题目格式如下:姓名+报考职位+是否参加考察,如“张某报考**职位,参加(或不参加)考察。”
2、未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因放弃考察和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有关规定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递补人员的考察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