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
鹅公岭苗族侗族乡中心幼儿园、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中心幼儿园、河口苗族乡中心幼儿园、麻塘苗族瑶族乡中心幼儿园、水口乡中心幼儿园各2人;长铺苗族侗族乡枫香学校幼儿园、红岩镇中心幼儿园、寨市苗族侗族乡黄桑中心幼儿园、长铺苗族侗族乡党坪中心幼儿园、关峡苗族乡中心幼儿园、李熙桥镇白玉中心幼儿园、黄土矿镇中心幼儿园、唐家坊镇中心幼儿园、寨市苗族侗族乡兰家幼儿园、金屋塘镇中心幼儿园各1人。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http://m.sdsgwy.com/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绥宁县户籍(2017年1月1日前为准;原系本县户籍,因就读大、中专学校迁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4、职位要求
①学历和年龄要求:
幼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学历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资格要求:
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资格证;
5、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6月19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考者于2017年7月3日持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2)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则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见附表)
(3)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 7月4日上午9:00——11:00;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名额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2017年7月13日
入围面试人员于2017年7月12日持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2)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地点见通知单。
(4)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表)。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绥宁县教育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绥宁县教育科技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书面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凡遇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凡遇有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http://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