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瓦房店市政府网站和相关高校校园网站上发布。面试入围查询网站为辽宁师范大学就业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6月21日8:00—11: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大连市黄河路850号,原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报名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要求报名):
(1)必须本人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瓦房店市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3,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③《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加盖院系公章)1份;
④研究生同时需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
⑤研究生需带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⑥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⑦大学成绩单1份(加盖院系公章);
⑧本人自荐材料7份(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荣誉及社会实践等。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全部相关材料或者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自荐材料装订一份)。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由瓦房店市人社局、教育局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