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资格审查时间
1、首次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资格审查地点
韶山市教育局人监股(1101)。
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对象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自行在报名网站:http://www.zrpta.com下载打印、并填写好联系电话及诚信承诺签名)和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2、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8月31日前)须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4、2017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等须提交合同书原件。
5、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暂凭国家教育考试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站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7、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与程序
采取集中审查的方式。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资格审查情况有疑义的,当事人必须及时书面报告,提请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预告事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通知,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
咨询电话:韶山市教育局人监0731—55682004。
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本人郑重承诺,在本次公开招聘活动中,对上报的所有个人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报资料及信息真实有效,无伪造、编造和隐瞒等虚假内容。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