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7月1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网上报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hqfzb2010@163.com,现场报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政府法制办(党政大楼212办公室)。
报名材料:《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电子版免冠照片一份(像素为413*295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从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审核
政府法制办依据选聘条件、要求,对参聘人员进行审查、核实,选出适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
(三)聘用
政府法制办对审查确定的拟聘用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政府法制办颁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进行公告并报盟行署法制办备案。
(四)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解聘
按照“谁选聘,谁管理”的原则,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行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2、不履行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职责的;
3、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或者利用行政执法监督权谋取私利的;
4、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
5、将《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转借或者用于非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6、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情形。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在聘期内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的,应当由本人向政府法制办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在聘期内辞职或者被解聘的,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告。http://m.sdsgwy.com/
联系人:乌仁高娃
联系电话:6223935
邮箱:xhqfzb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