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670名人员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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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 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http://m.sdsgwy.com/

2. 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3. 具有岗位招聘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4. 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1. 非普洱市户籍生源,于2017年6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 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3. 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高考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4. 现仍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特设岗位教师”四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所在县(区)符合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受县(区)户籍限制的岗位;在报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高考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一栏请选择填写所服务县(区)的名称。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 2017年6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 2017年6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校园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3.2014年、2015年、2016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4.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5. 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6.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7. 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程序

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vo.cn),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6日9:00至6月13日18:00。

(一)岗位查询

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普洱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该简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 上一页 1 2 3 4 事业单位考试网2017-05-25 10:11:38 |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二)网络报名、缴费流程

1. 网络报名的流程为:登录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链接进入报名入口­­——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正规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制作准考证)——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和《普洱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信息一致,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审核通过——网上缴费。

2. 网络缴费的时间为2017年6月6日9:00至6月15日18:00。

3.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相关证件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岗位调剂及裁减

1.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协商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 紧缺急需岗位未达1:3比例的,须按程序报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 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无法调剂岗位的考生办理退费,退费时间为笔试结束后,由系统自动退回原缴费的银行卡。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7年7月3日9:00至开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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