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A、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B、面试对象:
所有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出现弃权,达不到1:2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C、面试内容:
(1)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心理健康,初中物理、生物六个学科面试为试讲,总分为100分。
(2)小学英语、计算机两个学科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试讲50分,专业素养展示50分,总分为100分。
(3)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教师四个学科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试讲30分,专业素养展示70分,总分为100分。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分析处理教材、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法指导等能力。
专业素养展示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具体方案将于笔试成绩出来后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