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教学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时间限定10分钟以内,试讲课题选自报考本学科教材。
试讲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http://m.sdsgwy.com/
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