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基础课程类(A类)、专业课程类(B类)两种类型,均包括初试、复试两部分。基础课程类岗位考试的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专业课程类岗位考试的初试为笔试、复试包括技能测试、面试。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招聘备案制教师的考试费用为笔试费100元/人(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
(一)初试
1.初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学生管理等)和相关学科内容。
2.初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
3.初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采用分考点(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西安、太仓)的方式组织,考生可自行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各学科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各学科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在初试成绩合格者中,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复试的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复试的人选。
(二)领取复试资格证
参加初试的考生可从2017年5月23日起登录太仓教育信息网网站(网址:
http://www.tcedu.com.cn/)查阅成绩及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取得复试资格者于2017年5月26日(周五)9: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原件到太仓中等专业学校领取复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逾期不予办理。具备复试资格的外地考生可根据车票报销往来太仓的单程路费(按最低公共交通费用标准,公共汽车票价或动车二等座价格)。
(三)复试
复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周六)9:00-16:00
复试地点: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太仓市东仓南路108号)
1. 基础课程类复试:
(1)采用面试的形式,以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以试讲为主,内容以当场提供的材料为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最终成绩以初试占40%、复试占60%的成绩计算结果,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3)依据最终成绩结果,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专业课程类复试:
(1)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按学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技能测试为相应专业操作实践,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以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以试讲为主,内容以当场提供的材料为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最终成绩以初试占30%、复试占7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的成绩计算结果,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面试分数高者。
(3)依据最终成绩结果,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资料审核
通过复试、准备进入体检的考生需参加资料审核,审核时间:2017年5月28日,审核地点: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太仓市东仓南路108号)。
审核资料要求:
(一)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空白);④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⑥各类荣誉证书。。http://m.sdsgwy.com/
(二)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手续的2016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空白);④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⑥各类荣誉证书。
(三)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四)社会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工作证明;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五)进入体检的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参加资料审核,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东仓南路108号 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人事办公室;
邮编: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28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