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教育教学需求,现将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2026年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6年3月3日前取得);
(五)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3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详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提前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下载《报名表》《简历表》,按要求规范填写,以附件形式发送个人报名材料(含《报名表》Excel版、《简历表》word版、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及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扫描件、简历表中相关佐证材料)至学校公开招聘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专业”。报名邮箱:jnygzzp@jn.shandong.cn,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0M。
(三)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四)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复审材料包括: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近期蓝白色渐变1寸免冠照片2张(反面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
3.附件2《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本人签字确认);
4.附件3《应聘人员简历表》(简历表中所填成果需逐一提交佐证材料);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体检环节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或聘任文件;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如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于同一批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有工作单位,且经学校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学校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批次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班。
咨询电话:0531-87207736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学校纪检监督 0531-87207732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