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榴枣归乡”工程,进一步充实薛城区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室字〔2022〕36号)、《关于印发<“榴枣归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字〔2023〕27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9〕9号)等有关精神,枣庄市薛城区拟专项引进枣庄学院2026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到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枣庄学院2026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为其所学专业前50%,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
(2)获得1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担任1年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4)获得省级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5)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
6.相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岗位计划
计划引进15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枣庄市薛城区公开引进枣庄学院2026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需求信息表》。因报名等原因,对没有完成引进计划数的岗位(学科),可将计划数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学科)。
三、信息发布
公开引才相关公告、通知均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面向社会发布。
四、引进流程
(一)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由枣庄学院组织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3月9日3月13日
地点:枣庄学院新城校区
3月9日3月13日,由枣庄学院各院系负责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在附件2《枣庄市薛城区公开引进枣庄学院2026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符合报名条件的选项前划选“√”,同时加盖学院(院系)公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由学校(院系)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由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注明师范类专业性质的可不出具此证明);
4.毕业生推荐表。
上述材料除学校出具的证明外,证书等原件由枣庄学院审核后返还。上述材料由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同一引进岗位根据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的多少,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初试环节,不需增加初试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需增加初试的岗位及初试方式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枣庄学院新城校区。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诚信档案,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按照岗位和引进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诚信档案。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引进教师身心健康。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参加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优秀毕业生与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80019 4412518
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632-4488906
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