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4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6年霞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2026年霞浦县公开招聘教师204名,具体岗位见《2026年霞浦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具体见附件),均为财政核拨编制。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考平台(www.eeafj.cn)、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和霞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pu.gov.cn)公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应届毕业生);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3.年龄为“38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9周岁(在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
4.面向地区为“霞浦县”是指公告发布之日前常住户口在霞浦县的人员,霞浦县外高校2024、2025、2026年毕业的霞浦县生源视为霞浦县报考者,可报考面向地区为“霞浦县”的岗位(生源地(高考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5.岗位专业参照《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指导目录》。
6.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具体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工作
1.网络报名:我县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6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霞浦县教育局人教股(霞浦县松山街道万安路1号)。咨询电话:0593-8635265、8831636。
3.笔试考务费标准:免费
4.资格初审:由霞浦县教育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2026年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通过报名网站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自负。
5.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县招聘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应在2026年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向霞浦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享受加分政策,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加分标准详见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中“笔试加分事项”栏目。对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⑷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取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
⑸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4月18日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月12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霞浦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后,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的学科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空缺岗位可按笔试总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在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
5-6月为开展面试工作时间(具体时间另定,请关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办法
中小学教师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
3.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必须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围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5.入围面试人员初选名单将于面试前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6.总分计分办法。总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再进行面试加试。
7.公费师范生报名和面试详见宁德市教育局公告。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考核: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将在7日内通知其复检。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4号)文件,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福建就业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5.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大纲可登入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
2.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3.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线。
4.本次考试违纪违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593-883155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文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霞浦县教育局、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霞浦县教育局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