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小学教师具有应届、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大专以上学历;学前幼儿教师具有幼师专业及相近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全日制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6、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应聘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测试得分:60分-69.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及以上;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务安排:
1、督 考:王贤芬
2、副督考:吐尔洪·铁木尔
3、巡 考:陈绳军、朱全利、玉苏甫·力提甫、王敬安、纪检监察部门5人。
(三)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http://m.sdsgwy.com/
2、户籍、不限;
3、性别、族别不限;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本县教育系统工作,教龄五年以上(含五年),年龄可放宽到40岁。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
4、已在事业岗工作或在事业岗辞职不予报考。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布简章、报名、政审、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档案审查、拟聘用、岗前培训、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有关事项公布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轮台政府网站、轮台零距离(微信平台)。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发布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轮台县人民政府网、轮台零距离(微信平台)。
(二)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5月3日开始至2017年5月12日结束。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996-4682368
报名、考试费用按照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每门,报名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