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为了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凌源市委市政府批准,凌源市教育局拟组织市直属学校赴高校开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部分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学校名单见附件5)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5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2日至2008年3月12日(含)期间出生〕。
(三)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凌源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中的专业条件。本科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体育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研究生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本科阶段专业条件,且须为师范类(体育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
(四)考生须取得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朝阳市人社局、凌源市人民政府、辽宁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2日8时起至2026年3月13日17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楼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
(2)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经报名调整岗位的考生自愿选择其他岗位报名。
(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 (模板见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签署按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
6、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应具备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及以上);
7、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段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的原件及复印件;
8、证明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证明或本科阶段成绩单);
9、应届生证明(模板见附件4);
10、个人简历一份;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考生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未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无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五)考试考核
1.研究生考生采取面试方式考核。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模拟上课的试题在所报岗位现行教材中选取,试题由考生现场抽取,备课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分数80分,答辩分数2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研究生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面试在辽宁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后续发布的面试通知。
3.本科考生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方式考核。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模拟上课的试题在所报岗位现行教材中选取,试题由考生现场抽取,备课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分数80分,答辩分数2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本科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3.本科考生、研究生考生总成绩共同排序。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列前;模拟上课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笔试、面试在辽宁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后续发布的笔试、面试通知。
(六)确定拟签约人员
考试考核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拟签约人员。
1.选岗岗位,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依次选择岗位,涉及选岗的考生仅限在招聘计划中选择一个岗位,选择机会仅限一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选定签约岗位(一般不超过5分钟)。
2.定岗岗位,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选定签约岗位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签约
拟签约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签约后因签约人员违约或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未签约考生中按照成绩递补该岗位。已签约的岗位不作调整。
(八)体检
体检由凌源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签约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签约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及涉罪信息查询
由凌源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凌源市教育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者无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8月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于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其他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有人员聘用后须在凌源市域内服务满5年以上。
五、纪律与监督
凌源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赴高校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在体检、考察及涉罪信息查询、公示中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凌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凌源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咨询电话:0421-6991035
咨询邮箱:
凌源市教育局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