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1033 | 中共珲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珲春市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 | 001 | 纪检监察职位 | B | 2 | 3:1 |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不限 | 允许 | 中共党员 | 5年(含试用期) | 无 | 通用标准 | 与吉林省省管干部、延边州州管干部、珲春市市管干部和珲春市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根据《监察官法》相关规定,应以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该职位主要从事纪检监察、留置值班、案件侦查等工作,需长期加班,定期轮班值岗,出差时间长,工作强度大,限男性 | 监察机关 | 0433-7986961 | 延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