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29年,1955年被确定为河北省重点中学,1978年被确定为河北省首批优先装备的重点中学,2001年被确定为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名校。
学校坐落在美丽的秦皇岛市开发区,西连避暑胜地北戴河,东接天下第一雄关——山海关,北依美丽的燕山山脉,南临碧水蓝天的渤海湾,风景秀丽,空气怡人。占地350多亩,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现代化的教学设施省内一流国内领先。学校建制24轨,现有72个教学班,在校生达到3600名。
2.秦皇岛市第三中学创办于1955年,坐落在美丽的秦皇岛市海港区,是秦皇岛市教育局直属的省级示范性高级中学。2004年又被批准加挂“河北省秦皇岛艺术高中”校牌。2009年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对基础教育做出重大战略调整,将第三中学定位为“完全艺术高中”。学校现有教职工183人,其中中高级职称133人,省市级骨干教师26人。
3.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位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老龙头路181号,是市教育局直属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92年,目前,学校占地面积60亩,建筑总面积24000平方米,现有29个教学班,在校生1700余人,在校教职工110人。
招聘范围及方式
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
2.招聘方式: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达到相应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数:市第一中学8名、市第三中学1名、市职业技术学校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秦皇岛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4月21日。计算方法为:从2017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4月21日-28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校园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分别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办公室受理。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4月27日8:00时--28日17:00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第一中学办公室,具体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长江西道66号,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335-8529016;
市第三中学办公室,具体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中段92号,联系人:韩老师、金老师、靳老师,联系电话:0335-3301058;
市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具体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老龙头路181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335-5154043。
3.报名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投递个人简历,填写《秦皇岛市 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个人简历描述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招聘学校进行电话通知。
(四)考核。考核工作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招聘评委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面试与试讲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特长展示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试讲。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材指定章节,至少15分钟,由评审组进行考核。
3.评定。依据面试、试讲结果,最后由评委合议,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选定人员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安排(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由各自学校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以及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