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贵州盘州市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94名(教师岗1)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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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https://www.gzdysx.com/guizhourenshikaoshixinxi/)、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按要求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请需要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在报考时提前征求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意见,避免因进入资格复审时无法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复审)。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兵源地、安置地、随军地需提供兵役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生源地(高考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须提供记载有本人就读高校前户籍迁移信息的户口簿,如不能提供户籍迁移信息的须提供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有关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招聘单位3次联系,每次间隔2小时及以上,均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书面承诺不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凡在体检、考察、聘用环节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资格复审结束后,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对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实际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同一岗位两名考生总成绩分别为80.281、80.279,保留两位小数后同为80.28,排名相同,则实际成绩高的80.281进入下一环节),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上公布。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情形的,或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考察不合格,报招聘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研究结果报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察环节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得参加其他人事考试,其他单位不得以抽调、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须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捌万元(不予核减)。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办任何培训班,任何第三方机构如发布、宣传考试内容,均为虚假信息。

(三)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及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设置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研究确定或提请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决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有关招聘单位、招聘政策、报名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等问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七)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http://www.gzrsks.com.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panzhou.gov.cn(盘州市人民政府网),请报名应聘人员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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