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专职辅导员
职数:2人
招聘基本条件及工作任务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诚信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符合高校教师任职条件,热爱高校学生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新媒体等信息技术运用能力,身心健康、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能坚持在泰州正常工作。
满足的资格条件如下:
1.政治条件:中共党员。
2.身体条件:仪表端正,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师及学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3.学生干部条件:担任过校或二级学院级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担任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经历者,其中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
4.学历与学位条件: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和本科阶段均为全日制,且其中一个阶段为“211”及其以上学校)。
辅导员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贯彻高等教育方针和政策,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3.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做好学生心理辅导、解困助学工作;
5.指导学生党建、团建、班委会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建设;
6.做好学院招生宣传、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7.服从学院岗位安排,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名日期: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招满为止。
上岗时间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上岗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学校将安排岗前培训、见习(实习)。
有关待遇
1.应聘人员进院均实行人事代理制,按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核定档案工资为标准办理公积金、住房补贴、五项社会保险及附加大病保险。
2.收入待遇以学校规定为准(详情可致电学校人事处咨询)。
3.学院为家庭在泰州市海陵区以外的教师提供过渡宿舍,费用自理。
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申请表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并由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生还需自备个人简历、近期全身彩照一张、各类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另备原件待核,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各种途径向学校提交上述应聘材料,申请应聘。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恕不接受报名。应聘材料一旦被学校接收,恕不退还;
2.学校组织对材料进行初选;
3.经初选合格者,由学校人事处组织通知应聘者参加初试;
4.初试通过人员参加体检和复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必须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5.招聘结果由人事处单独通知到个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校人事处签约或在3周内通过邮寄方式签约,逾期不到或不签者视为放弃签约。
联系人:夏慧明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23-86152770
邮箱:njnu_tz@126.com(电子邮件请在标题注明应聘岗位)
网址:www.njnutz.com
邮寄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东风南路518号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2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