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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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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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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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外专职辅导员(一)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党员,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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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外专职辅导员(二)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党员,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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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外专职辅导员(三)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党员,能够熟练使用蒙语和汉语交流。 |
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2.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文素养。http://m.sdsgwy.com/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表达能力,潜心服务育人,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乐于奉献。
4.思想品德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5.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4月15日)。
7.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获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前)。本科、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各阶段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双证齐全。
(二)下列人员不在应聘范围: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制外专职辅导员为非事业单位编制校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包头师范学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2479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3479元/月,学校给予缴纳五险。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应聘者报名,将个人简历、《包头师范学院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发至邮箱rcb@bttc.edu.cn
注:(1)个人简历中须含本科、硕士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扫描件;
(2)硕士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硕士阶段证明;
(3)有工作经历者请在简历中做详细说明;
(4)请到我校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包头师范学院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5)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标题写为拟应聘岗位名称及真实姓名如“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张某某”。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自负。
3、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从2017年4月15日—4月25日24:00截止。联系人:马楠;联系部门:人事处;联系电话:0472-6193031。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严格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
(2)资格审核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核验证件材料
(1)核验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请应聘人员到包头师范学院行政楼423办公室核验。
(2)核验材料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硕、博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学历验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③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原件。
④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⑤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
⑥党员证明材料。
⑦学校、原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或证明材料。
3、公示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2)2017年4月28日上午,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到人事处领取准考证(注:不再电话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