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教育局学校(单位)引进2026届优秀毕业生129名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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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为山东省省会、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南依泰山、北跨黄河,依水而生、因泉而名,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有4600多年文明史和2600多年建城史。济南自然风光秀丽,素有“泉城”之美称,自古享有“家家泉水,户户垂杨”之誉。济南北连首都经济圈,南接长三角经济圈,东西连通山东半岛与华中地区,是环渤海地区南翼中心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和省会都市圈的中心城市。近年来,锚定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济南市城市能级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的《城市综合发展指数报告(2025年)》中位列第五。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是国家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之一,获得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中国软件名城、中国最佳引才城市、最具竞争实力的城市、中国社会治安最佳城市、中国十佳金融生态城市等称号,入选“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前五名。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计划赴部分高校,通过现场报名、考试的方式,引进2026届优秀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2026届毕业研究生;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202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优计划”)2026届硕士研究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4)所学专业符合需求(应聘国优计划研究生岗位的,所学专业为工学类专业;应聘其余岗位的,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对口,研究生应聘的所学专业需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6)应聘教师岗位的,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岗位、B类为技能大赛获奖毕业生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计划引进129人(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每条线路引进计划、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需待与高校确定后,提前3日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

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见附件2);

④由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⑤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提供);

⑥定向就业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定向地市就业的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应聘时需提供);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报考不同学校符合条件的岗位,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由引进单位在报名后现场告知)。

A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试讲(或答辩)的形式,按照笔试占40%、试讲(或答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报名人数达6人以上的岗位,可在笔试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按照试讲占60%、答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A类岗位

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谈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或答辩)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试讲(或答辩)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试讲(或答辩)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试讲(或答辩)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试讲(或答辩)结束后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签约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和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签约和考察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或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试讲(或答辩)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或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二)B类岗位

试讲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B类岗位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签约人员。考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和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签约和考察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引进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签约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与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视为考察不合格。对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批次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2026届优秀毕业生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济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0531-88798066

2.济南先行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0531-83138998、83138996

3.济南西城实验中学 0531-81605112

4.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 0531-55532118

5.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市南校区)0531-87083006

6.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 0531-55564107

7.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 0531-87196700

8.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 0531-81315161

9.济南外国语学校 0531-81207731

10.山东省济南中学、济南东城实验高级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唐冶校区)0531-82813709

11.济南实验高级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兴隆校区)0531-58629519

12.山东省济南市莱钢高级中学 0531-76822070

13.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 0531-68626057

14.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 0531-88965373

15.济南舜耕中学 0531-82769180

16.济南市莱芜实验学校 0531-76212191

17.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 0531-76412516

18.济南市莱芜汶水学校 0531-75712629

19.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531-82637908

20.济南特殊教育中心 0531-82972347

21.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 0531-76113009

22.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0531-86126121

23.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31-86111559

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5日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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