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为人师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5、具备教师任职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纪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