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iedong.gov.cn/](http://www.tiedong.gov.cn/))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通过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http://www.tiedong.gov.cn/](http://www.tiedong.gov.cn/))
面试工作将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7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模拟上课课节将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拟上课教材中随机选取(详见附件4),面试前不再给考生留备课时间、不支持多媒体授课。
(四)确定拟聘人选
本次拟聘人选的确定采取定岗方式。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应聘者名单。总成绩并列者,取小数点后三位,仍同分者,根据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等,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总成绩及岗位要求依次递补。
(五)签订协议
1.签订协议
签约时,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6年9月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以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公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
2.双方约定
考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或违纪和受到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如违约需赔付违约金叁万元。
3.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签约公告发布后,因弃权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定岗岗位则按照总成绩及岗位要求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1.在本单位一线教学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加强试用期考察,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2.在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考生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签约、体检等程序及未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视为自动弃权。
3.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5.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示
考生从报名至录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要实时关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tiedong.gov.cn/)的信息发布,同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和错失网站关注内容所致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各位考生请勿听信社会传言、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七、信息查询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tiedong.gov.cn/。
咨询电话: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0412-2699826;2699825
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其他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19日